Wednesday, 20 May 2020

畢業後的10個月

   在此之前先做個小結,跟我大一時預期不一樣,還以為我會寫部落格,而且是有每過了一個重要事件後的幾個星期內寫,如此可見我並沒有紀律。過去大學四年的事件我會嘗試回憶,並完成。


    這篇很有可能是我這一個部落格的時間軸上最後一個帖文,因為我已經畢業回到馬來西亞,也可以說是這個留學生活已經結束了。回顧我大一期盼畢業後留在台灣工作的想法,我不禁感到理想很豐滿但現實很骨感。由於家人並沒有留一筆錢讓我可以在畢業後的找工作期間付房租、預付金和飲食。加上我自己本身也沒有狂打工來存錢,所以我只好回馬來西亞。

(為了避免那些不經意發現我這個blog的讀者不懂,我要這裡說明,外籍人士以尋找工作為由在台灣居留是不可以打工的,一旦被抓到會遣返回國。這種居留證只能留6個月,但可以延長一次,意思是畢業後可以留在台灣1年找工作,可是必須吃自己或跟家裡拿錢。)

    為什麼我沒有下定決心要留在台灣找工作呢?這是因為我大三的時候,並沒有成功找到實習機會,造成比較同儕或其他面試者會顯得缺乏競爭力。此外,大四時我才發現我有興趣在銀行業企業金融領域工作,造成我的方向是這個。這個領域在台灣不管是對本地人或外國人,通常是只開放給碩士畢業生,因此進去門檻會比較高。這讓我認為風險很高,可能半年後還是找不到工作。基於這兩個內部因素,我判斷留在台灣6個月後還是找不到工作的機率蠻高的。不過,會讓我下定決心要回馬來西亞的推力,是某業師說某銀行在馬來西亞的分行有職缺,他可以保薦我去那邊做。在經過深思熟慮以及朋友陪伴的提出疑問後,我相信是有機會且是我想要的工作,於是就決定回馬來西亞,至少在失業期間可以打工。


     在回去之前,我是知道沒有那麼快會有工作的,而我期望10月就可以上班的,我便沒有那麼想打part time。不過明日復明日,沒有消息很久後,被說服去打part time,可算是有在賺生活費。後來與分行行長經過一番交涉後,總算知道真相。那就是,業師的消息不夠即時。分行的確是有職缺,不過被比較有經驗的人給填補上了。業師也只是把履歷發給分行行長就沒有幫我跟進了,好不負責任😡   不過,也不是他的責任,工作上的責任,所以追究他也『不合理』,只能抱怨幫人沒有幫到底。分行行長在去年年尾有說2020年會有new intake,不過要在東馬的納閩島工作。我在1月跟進時,他表示總部目前針對新冠狀病毒,延緩台灣以外的招募。讓我懷疑我的前途工作被這兩個人給玩弄了😓


   在等待該分行的回复時,當然也有投其他馬來西亞的銀行,只不過對於我這類沒有實習經驗的新鮮人,這些銀行都不想錄取我進企業金融部門或MA。因此,我改變策略和心態,接受了某國際銀行低層的admin工作 offer。我計劃呆一年後繼續投MA或企金部門,往這個大方向前進,還可以在一年後透過業師推薦的分行回到台灣工作。無奈的是,錄取我的國際銀行在背景調查花了很長的時間,因為途中遇到新冠肺炎馬來西亞的行動管制令,許多人並沒有上班,同時他們的HR一直跟我拿我給過的證明文件😑。雖然現在馬來西亞的疫情放緩了,不過目前他們的上司還沒給明確的指示關於我這一梯次何時上班、何時簽入職文件、需要Work From Home嗎?


    總結來說,7月初拿畢業證書到現在,就失業到現在,如果以沒有正式工作來定義。不禁徬徨我的未來,是否可以跟著我的大方向前進,因為我現在站在起點。而我越遲上班,越難銜接MA計劃,因為MA必須低於2年工作經驗,而且都是7、8月開工。就是這樣,我現在的窘境,也不知道怎樣。



寫於 2020年5月20日晚上